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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工專區

    志工招募 規範說明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1-04-25 10:07 承辦單位:苓雅區衛生所

    高雄市政府苓雅區衛生所志願服務人員招募
    (1) 識字、具國台語溝通能力。
    (2) 願意遵守志願服務法規及本所衛生保健志願服務人員規範,並配合本所支援活動。
    (3) 對衛生服務有熱忱、熱心公益、有耐心、細心者,每月至少服務3小時以上並能長期服務。
    (4) 不排斥電腦之學習,熟悉電腦者尤佳、可假日支援各項活動者。


    服務內容:
    依照本所服務內容編組,分為5組,各組負責內容如下:
    健康減重組:協助社區減重班班務推行、推廣日行萬步;聰明吃快樂動。
    防疫保健組:協助社區篩檢血壓測量、問卷調查、協助孳生源清除。
    社區服務組:衛生所服務台接聽電話、協助社區衛教宣導。
    菸害稽查組:協助菸害防制稽查、禁菸貼紙張貼、一氧化碳檢測。
    文書管理組:資料整理、電腦繕打、明信片黏貼及文書處理。



    服務地點與時間:
    地點:高雄市苓雅區衛生所 (高雄市苓雅區民權一路85號3F)
    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
    本所不定期辦理各項活動(以活動時間為準)。每月服務時數最少3小時。
     


    報名方式:
    (1) 現場登記(高雄市苓雅區民權一路85號3F)
    (1) 網路報名:本所網站志工服務區 下載報名表。傳真:(07)335-8252,或來電:(07)536-0559洽詢。
     

    各項福利:
    (1)為志工辦理意外事故保險,必要時,並得補助交通、誤餐及特殊保險等經費。
    (2)服務期間不定時參加本市及本局、所辦理之各項教育訓練。
    (4)服務累計達規定之時數,且表現優良者依本所相關規定予以表揚鼓勵。
    (5)服務滿3年300小時,為志工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志工在進入收費之公立風景區、未編訂座次之康樂場所及文教設施,憑志願服務榮譽卡得以免費。

    類別:志工召募
    關鍵字:志工召募
    上版日期:10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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