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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函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調整」「民俗調理業從業人員」於操作服務時須配戴口罩、面罩及手套案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0-11-05 15:00 承辦單位:苓雅區衛生所

    考量國內疫情已趨緩且穩定控制,民俗調理業商家倘若營業空間規模符合防疫安全距離,並配合實聯制、體溫量測及加強工作人員健康管理、環境清消、確診事件即時應變等措施,則前揭操作服務人員於服務期間應配戴之個人防護裝備,得調整為全程配戴口罩;其餘營運作業仍應遵循指揮中心及衛生福利部防疫指引等相關防疫措施規範及管制作為。

    類別:宣導
    上版日期:11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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